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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前个人首付,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,离婚时如何分割?

来源:法务网2023-06-01 13:56:49


【资料图】

在现实的生活中,男方或女方在结婚前自己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,不久后但登记结婚。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房屋的贷款,那么对于这种婚前购买婚后还贷房屋在离婚时是如何分割的呢?分两步走:

第一步:双方协商,协商后达成一致;

第二步:双方协商不成时,原则上房屋归婚前购房者,而另一方可得购房款价值以及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房屋增值补偿。

对于增值补偿计算方法:对于房屋价值的认定,双方可协商确定;也可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专业的评估。

对于应补偿数额计算方法:应补偿数额=(共同还贷数额÷总购房款)×房产的现价×50%

为了更直观的感受,现举例说明一下:

假设婚前贷款购房者所购房屋的单价是每平方米15000元,面积是80平方米。首付款是36万元,按揭贷款是84万元,贷款期限为20年(240个月)则利息总计为603452.87元,还款总额为1443452.87元。如果采用等额还款的方式,月均还款6014.39元。双方当事人婚后共同还贷款3年(36个月)后诉讼离婚,离婚时房屋经评估价值为400万元。计算可知:购房者为购买该房屋总共支付1803452.87元(房屋总价120万元+603452.87元)。其中,首付款在房价(房价款+利息)中所占比例为36万元÷1803453.78×100%=19.96%。夫妻共同还贷216518.04元(6014.39×36),占房价款12%(216518.04÷1803453.78×100%),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,则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婚前购房一方所有,由其对另一方补偿24万元(400万元×12%×50%),剩余贷款1226934.83元(1443452.87元-216518.04元),仍由购房一方继续偿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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